甲方: 泰 山 学 院 乙方:
为进一步加强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,提高毕业生职业素质和就业质量,同时,更好地宣传用人单位,提高用人单位对优秀毕业生的吸引力,双方本着相互协作、互惠互利、共同发展的原则,经双方协商,就共同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甲方职责
1、甲方积极向毕业生宣传乙方,在本单位就业网站上与乙方网站建立链接,并通过校内各宣传媒体积极宣传乙方基本情况,及时发布乙方招聘信息。
2、甲方每年及时向乙方通报毕业生生源及基本情况,并为乙方人员来校举办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提供便利条件。
3、甲方根据乙方需求,参考员工意愿,优先推荐综合素质较高的毕业生到乙方单位实习、就业。
4、甲方教育员工在实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。对于违反者,根据乙方建议和学校规定处理。
5、甲方在遇有特殊情况或重要工作需召回实习员工时,应提前通知乙方,以便工作顺利交接。
6、经甲乙双方协商,可选择适当时间和机会不定期举办校企联谊活动,以加强甲乙双方的联系和沟通。
7、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,在科研、人员培训等方面提供方便。
二、乙方职责
1、乙方优先接收甲方毕业生在其单位实习,并根据单位有关规定,为实习员工提供生活补贴或实习工资。
2、为实习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,如出现工伤事故等意外情况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。
3、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员工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、组织管理和实习鉴定工作。
4、对违纪违规的实习员工有权批评制止,向甲方提出处分建议。
5、按照双向选择、优先录取的原则,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甲方相关专业毕业生,与毕业生网上签约或通过纸介质签署就业协议书,办理档案移交、毕业派遣等手续。
三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,双方各持一份。本协议有效期三年,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四、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。
甲方:(盖章) 乙方:(盖章)
代表人签字: 代表人签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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